3)第一百六十三章 莫要忘记想我_大宋奸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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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官袍的袖子里面,笑眯眯的说道:“老夫说什么来着,这小子啊,看上去是个浑身是刺的刺猬,实际上就是一软柿子。

  当然了,那得是因为他的刺刺不动对方的时候。

  如老夫之前利用他,看上去把他气的要死,实际上他最后不还是不声不响的把这口气咽下去了?

  这次也一样,你们啊,多虑了。”

  刘令笑道:“还是张知州看的透彻。”

  周怀叹了口气道:“但愿如此。”

  ………………

  十五天的时间能做什么?

  唐宁的答案是,很多事情。

  去了趟公输欢那里,本来想准备讨一副好点的盔甲保命用,孰知这

  个家伙一听唐宁要去打仗,激动的手舞足蹈,非要一起跟着去。

  唐宁劝了大半天,才把他给劝住。自己又不是来招兵买马的,况且自己也没有招兵买马这个资格。

  虽然不知道大宋的军规如何,但唐宁还是决定不要以身试法。

  于是沮丧的公输欢在唐宁的建议之下,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工作。

  打了鸡血的他根据唐宁的想法,用六天时间制作出了一把连弩,这把弓弩可以以两根弩箭为一对,连射六对十二发弩箭。

  不过缺点也有,除了射程不够远之外,还有一个过于笨重。

  因为为了装够六对弩箭,公输欢将弓臂做的很大,下部就像是一个孕妇,肚子里装着十二支弩箭。

  正因如此,从外观上看去这东西就很笨拙,说它是盾牌,估计都有人相信。

  不过唐宁并不在乎,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大部分都是短兵相接,这种不需要武力基础,且近距离杀伤性极强,还能提供持续火力输出的东西,对他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神器。

  而且在设计上,连弩的下方也并非连体,而是一个可更换的弹匣式构造。

  这样上箭也很方便,只要带着一身箭匣,省着点用,唐宁觉得用到一场仗打完应该没什么问题。

  虽然心里想着,不管是是师父还是刘令应该都不会把自己派到最前线去作战,他们的目的,无非是想让自己沾沾军功,好以此入仕。

  但无数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,战场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。

  即便是一军统帅,也有可能死于非命。

  自己就算身具后方,也要小心敌人偷袭。只有做好准备,方能万无一失。谨慎二字,永远是军人最亲密的伙伴。

  除了在公输欢的木匠铺,唐宁还把一部分的时间交给了沈括。

  因为此去不知能否安全归来,唐宁便尽可能把自己掌握的知识,全部告知沈括,由沈括记录。

  即便自己不幸死掉了,那也算是为这个民族做出了一点小小的贡献,希望他们能因此避免即将到来的那场灾难,也不枉老天给自己走一遭宋朝的良苦用心。

  当然,唐宁还是挑着说的。一股脑说的太多,即便是沈括这个科学家也得请道士来给唐宁驱驱邪。

  余下的时间,唐宁就很快乐了。一半给了王诗,一半给了刘依儿。王诗从他老爸的嘴里得知唐宁要去打仗了,对唐宁刮目相看。

  这让王仲显十分郁闷,本来他想让女儿知道,这小子马上要上战场了,是死是活都不知道,并非你的良配。

  可王诗毕竟是个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孩子,思想自然跟正常女子不同。

  不过她还是有点悲伤。

  终于在某个夜晚,两个人手拉手走过一座小桥时,趁着四下无人,王诗忽然紧紧抱着唐宁,泪流满面的问道:“能不能不去啊?我一想到你若出了什么事,我就好难过……”

  唐宁拍着她的脑袋安慰道:“没事的,我的定位跟那些大头兵不一样,我肯定是要在安全的地方给他们出谋划策的,你听说过谋士死掉的吗?

  没有吧,谋士都是被俘虏的。

  所以你放心,我肯定死不了。”

  “那你可要想我。”

  唐宁满头大汗,这女人天天说这话已经说了十多天了:“好吧,那等到什么时候我的呼吸停止了,什么时候我就不想你了。”

  “讨厌~”

  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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