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096章 便便也得按计划_火红年代,我在陕北当知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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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叶小川知道:

  在这个时期,要办啥事情,需要跑的手续恐怕有点多。

  对此,原本叶小川还是做好了一定的心理准备的。

  可没成想!

  等到自己真正着手去办理饭店和招待所,需要的各种手续的过程中。

  这才真正体会到了...啥才叫累成狗。

  比如说。

  想买100条板凳、椅子?

  “木器服务社”的负责人,笑容倒还是很暖心的。

  可他态度却极其坚决:请出示开饭店的批复条,出示生产大队和公社的证明材料。

  有了这些,还不行。

  填写一张【关于采购桌椅板凳的申请】吧。

  写完这个,然后连同其他的手续一起送到公社,进行又一轮的审核。

  申请书,连同“批准开办集体饭店”的回执。

  先是拿到公社“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”登记造册。

  然后那些個办公室,叶小川都得去跑上好几趟!

  对于这些...叶小川也就认了。

  毕竟别的饭店,别人也照样在掏这些费用,谁也躲不过。

  既然如此,别人都能扛得住,自己没理由负担不起对不对?

  所以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,出了也就出了。

  最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:官庄公社,居然还有一个“大粪管理办”!!!

  而且。

  这个办公室还不能忽略它,叶小川还必须拿着全套手续,到人家那里去登记!

  ‘粪管办’的人意思是说,既然叶小川同志,您负责的这家饭店,是一个集体单位...这没错吧?

  人家说的没错啊!

  ——谁敢不承认,这家饭店属于集体单位?

  个人也不允许开店啊。

  既然如此。

  那么饭店修建的粪坑,里面的便便,就属于集体财产了...对不对?

  谁敢说它属于个人?

  很显然,不能!

  那么...啊,既然属于公家财产。

  这就需要统一进行管理,得有计划、有安排的供应给那些需要肥料的生产队。

  而饭店,是绝不能私自处理的!

  啥都得有条不紊的流通,任何物资,都在必须在计划内按计划运行。

  乱了还能行?

  这还远远没完。

  接下来。

  叶小川得拿着这些申请书,去公社的“物资计划办公室”找工作人员审核。

  接着,找办公室主任签字、盖章。

  接下来,再去找公社副主任签字盖章。

  这就表示:这批桌椅板凳的需求方,手续完备,申请使用板凳的请求合理合规。

  而叶小川为了早点拿到这些桌椅板凳,最后只好请陈美华和张维,这两个看起来比较斯文些的知青。

  让她们去联系报社,想办法取得报社的“临时通讯员”资质。(她们为什么能拿到这个资质,暂时不解释)

  然后陈美华和张维二人,穿上四个兜的干部服,上衣兜里,插上一支“英雄牌”钢笔。

  两人各自背起挎包、拿着小本本。

  跑到木器服务社去,说是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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