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8章 死者的馈赠,另一个执念_人在北美,你管这叫尸检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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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定很担忧自己女儿艾丽的安危,所以执念也是这个。

  就是执念完成的确定原理。

  布莱恩还不确定。

  可能是规则唯心类。

  也可能是通过自己的视野,来确定执念有没有真的完成。

  毕竟人很难自己骗自己。

  不过布莱恩对此并不想深究。

  自从精神出问题以后,他就从不内耗自己。

  至于完成执念后,尸骸的馈赠。

  这个过程,持续时间十分短暂。

  大概只有几秒钟。

  不提前做好心理准备,很容易在接受馈赠的时候,精神恍惚。

  平常还好。

  危险的时候,几秒钟的失神,就很致命了。

  这点必须注意。

  “对了,我还有一个执念要完成。”

  布莱恩想起了另外一句尸骸的执念:杀死安德雷斯这个婊子养的混蛋!

  安德雷斯,是另外一名死者卡罗利娜扥的丈夫。

  如果前面的猜测正确:死者尸骸上的执念,是死亡前最想做的事情。

  那么,这个主动报案的安德雷斯,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啊。

  如果真的是这样。

  岂不是说,自己以后破案,可以通过执念,就获得重要线索,甚至直接锁定凶手?

  想到这里。

  布莱恩点燃了一根香烟,眼睛微咪。

  他前面在看资料的时候,特意将安德雷斯家的住址,记了下来。

  如果安德雷斯是凶手。

  为了获得尸骸的馈赠。

  那么自己就必须先警探局一步动手。

  洛杉矶虽然有死刑,但偏向形式主义。

  一旦安德雷斯被警探局的警探抓捕归案。

  这个执念,自己很难再有机会完成。

  抽完一根烟。

  布莱恩学着大伯的习惯,用手指捻灭香烟,然后将烟头放进口袋,重新启动汽车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
  世界上有完美的犯罪吗?

  布莱恩不知道。

  但两年多的法医局工作经历,超过上千具尸体的解剖。

  布莱恩可以做到,连捅一个人十八刀,对方却只能鉴定出轻伤的效果,也知晓怎么做,才不会在现场留下可以让警探锁定他身份的痕迹。

  尸检工作。

  他的业务能力,可能一般。

  但如果他想犯罪。

  抱歉。

  耳闻目染两年多、见多识广的布莱恩。

  刚入行,就有很深的专业底蕴。

  半小时后。

  布莱恩停好车,将衣服反穿,戴好鞋套、头套和口罩,打量清楚四周的环境后,走在街道路中央,避开一个个显眼的道路监控,连续穿过三条街道,最后停在了一个围着警戒线的两层房屋面前。

  这是一栋典型的美利坚社区独栋房屋,带着一个小院,有篱笆和周围邻居隔开。

  门前有一块草坪,修整的很整齐。

  这说明这个社区,有物业管理,并不是独立房屋。

  小区内的某些公共场合,大概率有监控设备。

  不远处一个昏暗的路灯,投射不算大的光影,成了周围唯一的光源来源。

  布莱恩扫视了一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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