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十九章 崔瀚宰相才 大禹出西戎_即鹿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慕容魏国朝中,崔瀚本人亦尝在魏国为官,其人素有高名,被北人誉为有宰相之才,对他的建议,孟朗非常重视,闻得此言,即倾身问道:“请教崔君,是何政也?”

  “就是‘先复五等,分定族姓’!”

  “先复五等,分定族姓”,这八个字入到孟朗耳中,孟朗顿时想道:“果然是此政!”

  “先复五等,分定族姓”是崔瀚一贯来的政治主张,他先前在慕容魏国为臣时,就几次上书,建议慕容氏行施此政,只是因为反对的阻力太大,故而他的此个建议一直未能被魏朝接受。

  话只八个字,含了两层意思。

  第一层意思,“先复五等”。

  “五等”也者,指的是五等爵位。五等之制,其来久远,但崔瀚在这里讲的“五等”,不是周制的“五等”,而是唐朝南迁江左前的“五等”。

  唐朝的五等制有两大特点,一个是获爵者的封地都不大,获爵者封地的属官都是由朝廷任命,以及封地的赋税大多上缴国库,——这一点,实际上是与秦朝中后期的五等制一样的;一个是唐朝重用宗室,宗室诸王在内则身居朝廷最高官职,在外则身任都督,拥有一方强兵。

  第二层意思,“分定族姓”。

  “分定族姓”也者,就是把北地的士人家族,分成高下不同的几个等级,按照各自所处的等级,分别给以不同的授官、任用。单从这一点看,这个“分定族姓”,似是与江左的门阀政治相类,但实际上又有不同,因为江左的门阀政治、士人家族等级,只包括了唐人的士族,崔瀚的这个“分定族姓”,则是试图把北地的诸胡贵姓,也都包括进去。

  却是说了,崔瀚“先复五等,分定族姓”的此议,看似合情合理,有规有矩,似乎应该是行之不难的,那却为何在慕容魏国的时候,一直不能得到施行,一直都有强大的阻力呢?

  说来也简单。

  这是因为:崔瀚此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北地唐人士族的政治地位,降低胡人贵族的政治地位。

  慕容魏国建国以来,事实上,包括蒲秦也是这样的,朝中的权贵大臣,几乎都是他们的本族之人,地方上任官的重臣,也都基本是他们的本族之人,唐士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。

  所以崔瀚乃才有此政议。

  “先复五等”的重点,不在五等爵,而是在增强宗室的权力,也即为的是从而加强皇权,然后借皇权打压胡人贵族的权势,再“分定族姓”,拔高唐人士族的地位。

  胡人中岂无聪明者?看穿崔瀚本意的故魏胡人贵族,着实多有,因是他的此议一直不能得行。

  在魏国不能得行,现在换了蒲秦来到,首先孟朗是个唐人,其次蒲茂名为胡人,其言、其行、其治民,遵循的却完全都是唐人儒家的理论,并且前不久蒲茂於传行北地,向

  请收藏:https://m.yundu5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