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有一些话,跟大家说说_大唐农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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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社会主流,所以,儒家的一些思想被曲解后,认定的一些卑贱的东西,在唐初,并是那么被社会普及,接受,首先,你儒家思想都还没有普及。

  唐太宗废除了隋文帝定下的一些关于‘礼’‘乐’的规定,才使得大唐的文化宣传蓬勃发展,走向世界。

  关于乐师,戏子的地位,在初唐时期,至少在唐玄宗以前的时期有多么高,其实有很多诗词可以为证,最出名的有杜甫,李瑞,写的诗,

  杜甫写的《江南逢李龟年》

  ‘岐王宅里寻常见,崔九堂前几度闻,正是江南好风景,落花时节又逢君。’

  杜甫一个官员,在王公贵族的府上经常看到他被奉为座上宾,最后一个‘君’可不是官员称赞低贱人用的字眼,可见,李龟年这个乐工的身份地位,在当时,绝对是不低的。

  李瑞的《赠李龟年》

  ‘青春事汉主,白首入秦城,遍识才人字,多知旧曲名,风流随故事,笑语合新声。’

  可见,当时,乐曲,在社会上的流传度,是非常广泛的。‘多知旧曲名’嘛!

  还有许多,就不一一赘述的。

  在下认为,这个行业的身份逐渐开始变的卑贱,是从中晚唐开始的,因为那个时候,读书人开始多了起来,一些儒家思想被扭曲,然后,还得到了普及。北宋时期都还好,到了南宋开始,就一落千丈,到明清时期,就是大家普遍所知道的,成为了官妓,青楼女子的兼职了。

  第二点,是吃鲤鱼的事情,史书上,是没有明确记载的,至少唐初应该是没有这样的律法规定,但,姓氏避讳,是确实存在的,所以,在下只能模糊化处理,现代社会还禁止那什么娼呢!你知道大城市里一条最多的场所是什么吗?桑拿浴足,具体里面有些什么服务,老司机都知道。

  第三点,是剽窃诗文的事情,这一点,在下已经尽量,非常,比较谨慎的处理了,有时候小剽窃一下,能够给在这方面知识短缺的朋友,普及一些知识,在下认为,还是可以的。

  最后一点,还是在下之前在章节末尾说过的,这只是一本胡编出来的网络,认真你就输了,请读者们摆正心态,你来看书,是来娱乐,找快乐的,而找快乐的人,就会得到快乐,找气受的,就只能伤肝伤肺了。

  不过本书还好,因为在下零级马甲,不能在书评区回复读者,对于那些没有粉丝级别,专爱喷的游票,从来都不理会,所以,他们喷呀喷呀的,自己也就沉了,可能会因此流失一些读者,不过在下也没有把所有读者都留下来看书的自信,能留下来看的,都是和在下三观相合,与在下有缘分的。

  好了,就说到这里吧!最后,感谢大家对于在下的支持,九十度鞠躬。

  还要特别感谢本书的编辑徐老师,可能像我这么笨的作者,估计他很久都没有碰到过了,连书单是什么,分卷怎么搞都要去问他,估计把他问的笑喷了。在下保证,以后不问了,就只在自己擅长的领域,修炼功力。

  祝所有读者,限免期,看的爽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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